陈永裕、彭家典、王希刚、贾军被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4-20 08:22:22 来源: sp20240420

   中新网 2月2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陈永裕、彭家典、王希刚、贾军被提起公诉。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永裕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永裕(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永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永裕利用担任厦门市翔安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用地申请、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彭家典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海南省原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家典(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家典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彭家典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希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委原副书记王希刚(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希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希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贾军涉嫌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贾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贾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贾军利用担任青藏铁路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职工董事、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款项结算、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钱款,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叶攀】